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0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登记通知,李振国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9,00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用于公司在该行办理综合授信6亿元项下的融资业务提供补充质押保证;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0,00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用于向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1.7亿元项目贷款授信业务提供补充质押保证。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持有本公司股份298,39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此次股份质押后,李振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73,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1%。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