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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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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星展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星展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二、参加活动基金产品及活动内容

 ■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在上述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星展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5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按0.6%执行;若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星展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本活动解释权归星展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星展银行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方式

 1、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8988

 网址:www.db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中金公司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及柜台委托申购

 (不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鼓励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满足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需求,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9月2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金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及柜台委托申购(不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基金产品: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6)、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80009)、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5)、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A类代码:000050)、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3)、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54)、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4)、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5)、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7)、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39)、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080)、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081)、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00)、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5)、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6)、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07)、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8)、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09)、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10)、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12)、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813)、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814)、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13)、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40)、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53)。

 二、其他事项:

 1、自2015年9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及柜台委托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或场外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以后新增代销的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或场外模式)都自动适用于上述费率优惠规则。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4、本活动解释权归中金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金公司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方式: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转换业务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9月24日起,平安银行将代理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502053)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9月24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9月24日起开通平安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平安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平安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限制。

 四、开通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动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081)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0080)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13)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40)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平安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具体规则如下:

 (一)、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指定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按原费率的4折享受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柜面渠道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指定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银行的有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平安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二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23日,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金融地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代码:150281)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三、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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