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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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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5-06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会议以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5:00至2015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2,479,512,3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3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13,144,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6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966,367,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6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967,206,5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9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39,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966,367,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69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有色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有色控股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65,819,2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5,819,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6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惠志强律师、陈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5-07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5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2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4日、7月1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8月26日、9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年9月7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2015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9月23日继续停牌。

 2015年9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公告》。

 根据目前工作进展情况,鉴于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该方案尚需有权部门同意批准,以确定最终的认购数量。因此,需尽快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获得有权部门同意,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相关工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且形成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将提前申请股票复牌。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涉及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因该股权涉及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在厄瓜多尔的几宗矿权,境外矿权的审计、评估工作较为复杂尚未完成且工作量较大。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对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工作、审计、评估,以尽快确定最终方案。

 2、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有色控股持有的中铁建铜冠股权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交易手续。2015年5月,有色控股向安徽省国资委报送《铜陵有色集团关于转让中铁建铜冠公司70%股权的请示》(铜色控股办【2015】107号),6月收到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铜陵有色集团关于转让中铁建铜冠公司7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378号),同意有色控股将持有的中铁建股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公司是否会最终成功摘牌中铁建铜冠70%股权,以及最终签署协议,尚需履行相关流程。

 3、2015年7月30日,中国铁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决定。

 4、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应披露本次发行认购投资者及认购额度,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本次认购投资者之一,也需明确其规模。目前员工持股计划的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需尽快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在上市公司员工中开展宣传和意愿征询工作,律师就整体员工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发表法律意见。

 5、经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的新形势,公司拟缩减拟募集资金额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8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由于拟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目前正在洽谈之中,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6、协调各方加快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工作。抓紧落实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方案,尽快与战略投资者达成股份认购相关协议。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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