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63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张江集电港二期19幢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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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李建平、董事蒙志鹏现场参加,董事孔令江、董事薛维东、董事唐永锜、董事尚勇、独立董事沈进军、独立董事程晓鸣、独立董事靳庆鲁通过通讯方式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侯灵昌现场参加,监事会主席李文强、监事罗桂友通过通讯方式参加;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本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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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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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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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燕、陆梦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64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完成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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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