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5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日、9月8日、9月15日、9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05号、111号、115号 、120号)。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或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所处行业初定为医药相关行业,将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有效补充和完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确定标的资产范围、交易方式及其重组方案等,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程序复杂,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论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