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2日,公司从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处获悉,鑫茂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拟以现金收购上市公司亏损的酒店板块及地产板块中的天津市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天津市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地产剥离事项为上市公司2015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鑫茂集团公开承诺事项,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11日披露的《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鉴于上述标的资产涉及的交易金额较大,鑫茂集团将采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筹资过程中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将导致控股权发生变更。目前鑫茂集团正在积极商谈、落实未来能为上市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的股权受让方。
目前上述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控股股东将尽快确定上述相关事项实施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
鉴于上述方案尚在筹划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