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9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和超过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9月21日、9月22日和9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正之处,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仍然低迷,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公司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