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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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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拟出售两地产公司股权
李香才

 □本报记者 李香才

 

 阳光股份9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菱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菱阳光分别以31705万元和18536万元的价格向华远置业出售其持有的菱华阳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51%股权和阳菱光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51%股权。上述交易的股权转价款总计50241万元,交易完成后华远置业持有两公司100%股权,阳光股份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这两家公司股权。

 因阳光股份董事长唐军在华远地产担任董事职务,华远置业系华远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告,菱华阳光主要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内津南(桂)2011-37号、2011-40号、2011-44号宗地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阳菱光辉主要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内津南(桂)2011-41号、2011-43号宗地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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