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 年 9月11日,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质押登记日为 2015 年 9月11日,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 2015 年9月1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止2015年9月11日,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984,252,7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4%;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11,4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