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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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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债券代码:122087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振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是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扬、李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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