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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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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98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4),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现就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3日-2015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 提案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提案二:关于签署《技术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3)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5年9月11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11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4

 2)投票简称:南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南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提案2,依次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多项议案设置的“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791;

 2、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

 提案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杨占武因工作原因于2015年1月2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现公司提名徐仁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徐仁和先生简历:

 徐仁和,男,汉族,1962年出生,无党派人士;1978-1983年南华大学医疗学士,1984-1987年中南大学药理硕士,1987-1991年中南大学助研,1992-1994年以色列巴尔依兰大学博士后,1994-1996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博士后,1996-1999年东京大学发育生物学博士,1999-2006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高级研究员,2006-2014年美国康乃狄克大学副教授,2014-今澳门大学教授。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

 提案二:关于签署《技术授权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目前正推进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并将从事与生物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业务。浙江金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代”)主要从事干细胞与免疫细胞的储存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大量干细胞、免疫细胞相关的技术。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拟与金时代签署《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因公司2015年度拟非公开发行的对象陆敏、王健及康民1号资管计划的认购人为浙江金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时代”)的股东,且上述发行对象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因此本次交易比照关联交易进行。

 此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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