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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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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42号)(以下简称 “意见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现对意见函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半年报显示,因项目的签约时间、规模、方案设计、实施模式、施工周期等不同及行业季节性特征,公司收入存在波动。但公司整体业务未发生重大的变化,2015年上半年合同签约额同比增加。

 (一)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分析说明公司所处的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答复:

 公司为多媒体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供应商,按客户需求提供包括方案设计、研究开发、软硬件整合、安装调试和后续维护在内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客户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另一类为各级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

 多媒体信息系统的需求包括现有系统的更新和新系统的建设。一方面,国家相关政策的颁布,为多媒体信息系统的大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也为该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较强的动力支撑。另一方面,信息技术进步对于社会、经济、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多媒体信息系统作为行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随着各应用领域的发展而迅速发展。同时随着多媒体信息技术不断进步,多媒体信息系统正在从多媒体会议、应急指挥、科技法庭等领域不断向诸如远程医疗、多媒体远程教学及各类商业应用领域渗透,并不断向客户终端发展。随着行业用户对于需求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量身定制的专业解决方案及个性化服务需求日趋增多。

 近年来,多媒体信息系统行业发展稳定,公司所处的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二)请公司结合项目的实施模式、施工周期、收入确认方式、历史业绩波动情况,分析说明公司的季节性特征,并具体说明“公司整体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依据和理由。

 答复:

 公司为多媒体信息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供应商,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工程项目合同。项目中标后,公司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和评审,并组织编制实施计划,供应部门根据客户需求采购设备,工程部门安排技术人员进场;技术人员按计划进行软件的开发测试和系统安装调试,并根据客户反馈及时进行调整;现场工作完成后根据合同进行评审验收,之后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公司亦有部分业务系通过其他供应商间接向终端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即公司先将方案设计和软硬件产品提供给该供应商,再协助其向终端客户提供项目实施及后续维护。

 根据业务类型,公司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和运行维护服务收入两大类,涉及的收入确认原则有销售商品原则和提供劳务原则两种。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的业务类型、业务特点、收入确认原则、实施周期等相关信息如下表所示:

 ■

 由于多媒体信息系统行业的客户主要为党政军等机关以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受预算体制与采购习惯的影响,上述各行业用户通常在下半年集中进行采购或相关决策,项目验收通常较集中在下半年进行,因此,行业整体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即下半年业务通常较上半年更为繁忙,公司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应的亦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另一方面,公司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业务按照实施模式分为直接模式和间接模式,直接模式项目的业务类型、规模、具体实施内容、施工周期、所处地区、项目技术要求、软硬件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呈现出典型的定制化特性,相应的项目的实施周期相对较长,该类项目的行业用户多为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司法等部门,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工作亦会涉及到客户内部较为复杂的流程。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在相关项目完成验收后按销售商品原则一次性确认收入,故存在个别大型项目实际已经完工,但由于验收时点跨期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波动。

 近年来公司各期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

 公司整体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确认方法保持一贯性,受到季节性因素及大型项目实际进度情况的影响,经营情况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订单变化情况,包括并不限于重大的在手订单、前期订单在本年度进展、本年度新增订单的完成比例,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详细分析公司合同签约额同比增加,但业绩下滑的原因。

 答复:

 2015年上半年合同签约额33,942万元,同期比增加22.83%;500万以上的合同13个,合同额15,746万元,占总合同额的46.39%;2015年6月30日末完成合同额45,402万元,同期比增加37.48%。

 单位:万元

 ■

 2015年1-6月公司新签合同额33,942万元。2015年1-6月完成了的合同额21,277.17万元,其中完成2014年末未执行合同11,094.57万元,占2014年末未执行合同总额的33.89%;完成2015年新签合同10,182.60万元,占2015年新签合同总额的30%。

 2015年1-6月公司业绩较2014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由于期初未完成合同中千万元以上规模的大项目在2015年6月末未完成验收手续,无法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致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622.21万元。

 随着知名度的提升,2015年1-6月公司新签合同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87%,且大型项目数量和规模有所增长,整体的合同实施周期有所增长,致使2015年1-6月公司完成的期初未完成合同额仅为33.89%,较2014年1-6月份的完成比率40%有所下降,实现的营业收入相应下降,2015年6月末未完成合同金额增长37.48%。

 经查阅延华智能、飞利信、立思辰、真视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订单的相应情况,故无法进行对比。

 (四)本报告期,公司账龄在6-12个月应收账款同比增加248%,存货同比增加32%。请公司结合日常业务结算方式、信用期变化、存货及收入确认方式、资产减值因素等,补充披露上述财务数据大幅增长的原因。

 答复:

 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业务结算方式及信用期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项目实施收款,通常在完成经验收当月,收款至合同额的60%左右,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在项目完成验收后确认整个项目的营业收入,结转相应的预收款,尚未收到的款项作为应收账款核算;一般验收后1-2个月(不超过3个月)收款至合同额的70-80%;在项目完成审价决算后,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合同尾款,剩余合同总额5%-10%的款项作为质保金在1-3年后支付。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29,073.55万元,其中6-12个月的应收账款金额7,335.28万元,占总应收账款的25.23%,比去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

 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公司部分大型项目的审价决算周期较长,且部分项目会与客户整体基建、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审价决算,从而影响结算进度和收款;此外,部分客户为总包方,其付款进度受制于最终的业主的付款进度,最终业主延迟付款,公司的收款进度亦相应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客户通常在年末根据自身年度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集中支付部分货款,故公司在下半年收到的货款较多,致使公司各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通常大于各年年初余额。

 公司2014年6月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账龄6-12个月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存货主要包含在产品、原材料,其中:原材料为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采购的、尚未领用的相关设备;在产品为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已发生的成本,主要为已领用的相关设备成本,余额主要反映的是已实施项目在资产负债日未竣工项目的成本。

 根据业务特点,公司一般在取得多媒体系统解决方案项目订单后,对项目进行系统的设计、软件开发,并根据项目特点采购所需设备、软硬件整合、安装施工、系统调试,项目经客户验收后完成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2,134.53万元,增幅31.87%,主要原因是期末已实施项目的完工进度不同使得在产品账面价值不同,在产品余额增加36.25%;同时,因在实施合同增加,原材料余额也相应增加。

 单位:万元

 ■

 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保持基本稳定,与未完成合同总额的比率合理,存货规模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

 2015年6月末,公司各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稳定,公司已经根据会计政策及估计,对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

 二、根据2015年5月2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相关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公司详细说明上半年实现的业绩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公司是否在《上市公告书》中就业绩大幅波动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上市公告书》中有关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答复:

 (一)公司上半年实际的业绩与《上市公告书》中的披露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在6月份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有个别项目因突发事件影响未能按预计及时竣工验收,且项目金额较大,对2015年上半年实际完成的营业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例如:XXX项目,项目签约金额1,728万元(不含变更部分),预算毛利420万元,影响该项目进度的原因有:项目单位负责人员发生变化,后续人员的接替对项目进度造成了影响;客户需求增项较多,导致项目进度较预期拖后;受6月份暴雨影响(项目为地下建筑),防水防潮工作对工程进度造成较大影响。以上原因导致该项目未能按计划竣工验收,对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倘若仅该项目按时完成,模拟测算201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净利润同比下降16%,较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目前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预计9月底可完成验收工作。

 (二)公司是否在《上市公告书》就业绩大幅波动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上市公告书》“特别提示”中,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在2015年5月1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中,已就业绩波动进行了相关的风险提示:

 “六、季节性风险

 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年度内不完全均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通常下半年业务量明显大于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主要由于公司所处多媒体信息系统的行业用户多为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受预算体制与采购习惯的影响,通常在下半年按照其预算审批程序集中进行采购。投资者不能简单地以某季度或中期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以及:

 “九、未能准确预算工程项目成本和进度的风险

 公司主要以招投标方式获取多媒体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合同,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工程期限完成工程项目。竞标时,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项目报价和项目实施计划是基于公司以往相关工程项目的经验(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的成本预算及施工进度估计),因此成本预算和施工进度估计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该工程项目的盈利情况。另外,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由于公司不可控的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增加项目成本,但又不能相应增加合同收入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工程项目成本超支及工期延误的风险,并可能由此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上市公告书》中有关2015年半年度业绩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公司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做出上述预计的主要依据是:公司于5月份统计分析了在建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发货进度、收款进度等因素,以及在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对预计在报告期内可以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以及整体营业收入、利润等作了预估测算,预测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与去年上半年基本持平,因此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报告期业绩预计事项,在统计分析各项数据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慎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在《上市公告书》披露后的6月份的公司经营活动中,由于XXX项目出现了客观因素的影响[客户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后续人员的接替对项目进度造成了影响;受6月份暴雨影响(项目为地下建筑),防水防潮工作对工程进度造成较大影响],这些因素属于无法预测的、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因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在事前做出准确的预判。

 三、请说明公司在半年度业绩出现重大变化情况下,未按规定及时对《上市公告书》中进行的业绩预计予以更正的原因

 答复:

 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正常,考虑到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季节性风险”及“未能准确预算工程项目成本和进度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之11.3.1的规定,因此公司未做业绩预告。但公司忽略了曾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在公司上半年实现完成的经营业绩与预计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未能正确理解相关规定,仅根据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之11.3.1的规定,未及时对业绩预计予以更正。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

 摘要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42号),公司已就该意见函中有关问题在2015年9月10日披露《关于对2015年半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号),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现根据该公告内容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进行修订,更新后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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