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9月7日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4:55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第一、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第三、四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二、三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四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9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8。
2、投票简称:国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的子议案①,4.02元代表议案4中的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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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2207077 、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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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