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8日,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兰”)的通知,格林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格林兰于2015年9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205,064股。本次增持前,格林兰持有公司3,514,599,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8%;本次增持后,格林兰持有公司3,515,804,1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9%。
二、近期增持情况
近期,格林兰分别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237,289股、4,815,686股、3,804,200股、1,205,064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62,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三、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属于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编号:临2015-031)中格林兰增持计划的实施。后续格林兰仍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适时考虑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形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格林兰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格林兰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9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