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07号)。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0日,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507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15年5月22日,产品到期日2015年8月21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00%(具体情况详见编号为2015-042的公司公告)。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日前,公司接到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的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498,630.14元。合同履行完毕。
三、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时鉴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5年9月8日继续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公司于2015 年9月8日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260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编码:C15CQ0161
3、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收益起计日:2015年9月8日(如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
6、到期日:2016年3月7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7、投资标的: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8、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1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25%;(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1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25%。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7亿元,其中4笔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累计取得理财收益1,582,191.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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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