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举行“桑德环卫云平台”发布会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6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举行“桑德环卫云平台”发布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公司”)主要从事新环卫一体化相关服务,通过统一规划及安排,科学有序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业务。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构建桑德新环卫公司环卫一体化领域管理平台,助力环卫产业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结合的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环卫服务产业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为将公司在此领域相关产品、理念、系统及规划等内容向市场充分展示和推广,桑德新环卫公司定于2015年9月11日在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4号楼AB座三层多功能厅举行“桑德环卫云平台”发布会。

 “桑德环卫云平台”是桑德环境基于“互联网+”的理念,以传统环卫服务为依托,利用互联网以及云计算等相关科技手段,构建以互联网环卫运营为核心的产业链,形成基层环卫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城乡最后一公里物流、依托环卫运营的广告、环境大数据服务及其互联网增值服务融为一体的互联网环卫产业群。“桑德环卫云平台”吸纳融合了先进环卫作业管理经验,对环卫服务所涉及的各类设施运营及人员作业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管,合理设计规划环卫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环卫运营成本,通过为各级环卫管理元素配备不同的感知设备、智能终端,形成一个信息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络,实现环卫及环卫业务处理计算机化、业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共享网络化及管理决策科学化,全面提高环卫运营服务能力。

 “桑德环卫云平台”是桑德新环卫公司实施智慧城市环卫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司面向国内区域环卫业务的系统管理平台,该平台将在公司目前已实施的环卫项目运用,将改变传统环卫产业运营模式,顺应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趋势,预期将对未来环卫一体化服务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地位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桑德环境2014年年度报告中就公司目前已实施的环卫一体化战略布署以及经营作了相关展望及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20]第四节董事会之七、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环卫一体化业务平台)。公司在开展新环卫一体化业务拓展的同时,已在积极进行互联网环卫、智慧环卫的平台构建工作,“桑德环卫云平台”将在公司目前从事的区域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中开展及应用。

 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公司关于“桑德环卫云平台”的构建及项目运营运用实施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桑德环卫云平台”的实际效益将取决于上下游资源整合的认可程度以及未来环卫市场的开拓力度以及协同等因素。公司将视该项业务进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7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5年9月8日,根据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管理局与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桑德环境在天门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许可业务。本公告所述事项为该项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之项目尚需经过行政审批许可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同时协议履约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重要风险提示。

 3、本项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本项协议执行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将由桑德 环境在天门市依法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视投资及项目进展进行持续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也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9月8日,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与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称“天门市城管局”)在北京市签署了《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天门市城管局授予桑德环境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桑德环境独家拥有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的权利,独家处理天门市境内的生活垃圾,收取天门市城管局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天门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系天门市城管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采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认可的国际上先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800吨/日,预计投资4.3亿元,一期建设处理规模400吨/日,预计投资2.77亿元(以政府批准的可研报告为准)。项目将先期启动一期建设,当天门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设施的处理能力时,公司应及时追加投资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建设二期扩建工程,以满足对天门市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需要。天门市城管局以公开招商、实地考察、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桑德环境作为该项目投资运营方,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由桑德环境在天门市设立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事宜。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在天门市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天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公司将在项目公司设立后即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投资收益率不低于8%。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天门市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天门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天门市城市管理局

 局长:文仁军;

 法定地址:天门市竟陵鸿渐路110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84,361.6621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本特许协议签署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天门市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天门市城管局授予公司在天门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该项目;

 (2)处理天门市境内的全部生活垃圾;

 (3)向天门市城管局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天门市城管局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

 (4)向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并向其收取电费。

 特许经营期为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桑德环境依约在天门市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承担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风险;

 (2)承担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与维护及其相关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公司在天门市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该项目的设施财产所有权,完全有能力承担公司授权的对该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如项目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时,公司负连带责任;

 (4)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5)公司或项目公司应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该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6)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审批、批准、许可,并使其保持有效;

 (7)项目公司有义务接受天门市城管局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8)当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及设施建设、安装完毕,进入系统调试与性能测试阶段时,项目公司至少提前二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天门市城管局,告知预计开始进行测试的日期,天门市城管局应及时组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并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测试费用由公司承担;

 (9)从该项目商业运行日起,项目公司应当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日(闰年三百六十六日)连续接收并处理垃圾,并在日处理垃圾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天门市城管局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将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储坑);

 (2)向公司出具《垃圾处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将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3)按照本协议《生活垃圾供应处理与结算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天门市城管局或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5)协助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

 (6)协调电力企业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发电上网并收购电量;

 (7)积极协助公司办理该项目需天门市城管局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手续,并依法出具相关必要的文件;协助公司办理该项目的各种批复、批准,包括项目立项核准、环评批复、电力并网许可、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8)保证公司享受国家、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市城管局所规定的招商引资、市政环保、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垃圾焚烧发电等优惠政策;

 (9)天门市城管局承诺公司享受天门市招商引资全部优惠政策并尽最大努力为公司或项目公司争取相关的政策优惠;

 (10)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垃圾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足额向公司或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书体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各条、款、项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当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固废业务规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一定 积极影响,公司对湖北省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实施将有利公司树立固废项目区域示范效应,将对公司在中南部地区的项目开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公司取得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 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 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 实施进程。

 2、生活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处理尚未形成成熟的 收费体系,并且收费较低。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本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由天门市政府财政支付,以确保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3、其他风险因素:由于天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 及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 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当国家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政策变化以及在物价变化导致运营成本变化时,公司有权依约要求对垃圾处理补 贴价格进行调整。

 六、相关审议程序

 本特许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由桑德环境在湖北省天门市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桑德环境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项目公司成立及项目具体开展事宜。同时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特许经营协议的后续建设、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