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发布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2015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3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中介机构正在开展有关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