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下简称“柳钢”)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广西国资委”) 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下简称“武钢”)联合设立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详见柳钢股份2007-001、2008-024、2008-027号公告)近日召开了股东大会,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股东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同意广西国资委从公司全部减资,柳钢退出公司,公司成为武钢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将公司注册资本由现有468.37亿元调减为80亿元。
2、股东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38-3号变更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3、股东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改为由总经理担任。
目前,柳钢股份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