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5-07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接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范小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聂织锦女士,副总经理纪彤女士和张远忠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二、截止本公告日,陈礼豪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1,014,4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2,000万元;范小平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1,055,1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2,000万元;聂织锦女士完成增持公司股票30,0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55万元;黄锐焯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10,5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21万元;黄志强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12,5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25万元;张远忠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票53,400股,合计金额已超过100万元。

 三、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智网 公告编号:2015-08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收到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关于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428号)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的相关工作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流程,公司被确定为商务部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该认定是对公司在电子商务领域已有成绩的肯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9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