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向,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详情请见2015年7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二、增持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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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完成前,吴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增持完成后,吴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3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7%,增持金额合计5,598,464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吴刚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上述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吴刚先生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4、公司将继续关注吴刚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