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