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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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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4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6,424,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1%,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40,000,000股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46,424,450股已冻结股份被轮候冻结。

 经向广厦建设咨询,上述事项系无锡建邦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与广厦建设材料款纠纷一案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4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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