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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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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69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追加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荣家于2012年2月23日出具关于持有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相关规定;

 2、若本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根据上述承诺, 2015年12月31日前,股东于荣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止目前,于荣家本年减持的数量已达到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需要对本年度所持剩余的股份追加限售,限售期限为的2015年9月3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2015年9月2日)

 ■

 二、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将在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5-068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期:2015年9月7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9月1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公司会议室

 (七)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张河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刘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进行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现场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9月8日 9:30---16:30

 (三)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邮政编码:256500

 联 系 人:王平

 电 话:0543-2161727

 传 真:0543-2161727

 五、其他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79;投票简称:鲁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0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投票数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亦可以分散使用,但总数不能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鲁丰环保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15:00至2015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以下议案进行如下表决: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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