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简述
2015 年 8 月 25 日,有关媒体刊登题为《丹邦科技:传PI膜项目以失败告终》一文,报道中称“【博览财经报道】分级基金网(www.jijinb.com)消息,传闻:丹邦科技(002618)PI膜项目以失败告终。”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做澄清如下:
公司PI膜“微电子级高性能聚酰亚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正在系统调试和相关建设验收手续办理过程中,尚未正式投产,不存在相关媒体所述的以失败告终。
三、其他说明
1、对相关机构或个人的误导性报道,公司第一时间已与相关媒体联系,要求对相关报道更正澄清,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公司保留对相关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