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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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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面对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发展要求,公司重点研究并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1)采取灵活销售策略,全力促进存货去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并采取灵活销售策略,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全力促进存货去化,在售项目取得较好销售成绩。2015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签约额62.8亿元,其中商务地产销售签约额约25.3亿元,住宅销售签约额约37.5亿元。

 (2)自持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盈利水平有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自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18%。写字楼板块优化客户结构、增加增值服务,实现租金价格和出租率的较快提升;商业板块调整业态结构、创新企划活动,实现销售额和租金收入的稳步增长;酒店板块适时采取针对性销售策略、挖掘公共空间经营,在竞争组别居于领先地位;慕田峪项目景区接待游客人数稳步增加,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3)深耕一线城市,积极获取土地资源。公司深耕一线城市,重点关注人口吸纳力强、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心城市,探索海外市场投资机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北京、上海获取3个项目,权益投资额103.6亿元。同时,公司积极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战略机遇,开展环北京区域项目布局;成立海外投资拓展小组,探索海外市场投资机会。

 (4)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与银行深入合作基础上,拓展中期票据、海外债券等融资渠道,分别发行52亿元中期票据和15亿元境外人民币债券,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公司启动了公司债发行相关工作,进一步拓展了长期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5)创新经营模式,提高运营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上线运营;建立全民经纪人平台,广泛吸纳自由经纪人并实现客户成交;成功上线并在多个项目试运行“Life金融街”APP,为公司营销渠道多元化、营销管理精细化、营销费用集约化打下基础。同时,公司在7月份认购创新工场第二期人民币基金,探索商务地产创新发展模式。

 (6)加强产品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组织落实“绿色、健康、科技、人文”的产品战略,加大产品规划和产品创新管理,促进提升产品附加值;全面加强产品设计和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推动战略采购和集中采购、完善成本数据库、加强供应商管理,节约项目成本。

 2.2015年下半年公司主要开展工作

 展望2015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将保持“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走势,房地产市场将保持二季度以来的回暖态势。公司将继续按照“调整结构、提高效率、创新发展、稳定业绩”年度总体经营思路,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运营管理,努力实现全年经营目标。2015年下半年,公司加强运营管理,加强项目的前期手续、签约回款、工程进度等经营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运营效率;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努力实现全年经营计划目标。

 (2)加快存货去化速度,提高资产周转效率。2015年下半年,公司继续将去库存作为重点工作,把握市场回暖机遇,采取差异化销售策略,加大营销激励力度,促进新开盘和在售项目销售签约回款,提高存货周转速度,加大资金回收力度。

 (3)加强项目资源储备,保障业绩持续发展。2015年下半年,公司继续深耕一线城市,重点关注人口吸纳力强、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的区域中心城市;深入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人口流动、产业转移等机遇,重点加大环北京区域的土地拓展力度;探索海外市场,寻找海外投资机遇。

 (4)完善资产管理服务,提升自持盈利能力。2015年下半年,公司通过提升现有自持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自持盈利能力;加强与股权合作方以及战略投资人合作,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提高自持业务回报率;积极研究持有型物业资产证券化方案。

 (5)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逐步实施子公司薪酬总额激励机制改革、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形成有市场竞争力项目管理团队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本期收购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31010600025665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经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京津融都(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取得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12022200032117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8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5-04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8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池洋先生为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

 四、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金融服务协议》的框架内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在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文件。

 六、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详见公司在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文件。

 关联董事王功伟先生、刘世春先生、鞠瑾先生、高靓女士、吕洪先生回避表决了第四、五、六项议案。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或按增资时点汇率兑换的等值美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金融街(广安)中心项目B地块开发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作为金融街(广安)中心项目B地块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运作。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5-04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开展金融业务合作,包括贷款业务、存款业务、结算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份。同时,财务公司董事长任庆和先生任金融街集团总会计师,董事陈广垒先生任公司监事、金融街集团总经济师,董事张梅华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功伟先生、刘世春先生、鞠瑾先生、高靓女士、吕洪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金融服务协议》的框架内办理具体业务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庆和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四条8号院2号楼、4号楼、 10号楼2层2号楼商业202

 股权结构:金融街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7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807,023,305.78 元,净资产 801,778,574.67 元;财务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成立,2015年7月实现营业收入4,493,521.08 元,净利润1,778,574.67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甲方”)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乙方”)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3.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及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限标准执行。

 2.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3.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结算需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保险经纪、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存款的每日余额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内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1.5亿元。

 3、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结算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收取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指令性或指导性办法、意见另有更新规定时,甲乙双方另行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加部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履行审批程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四、风险评估及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制定了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防控预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未来如出现风险防控预案披露的的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可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为公司节约金融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公司存款收益水平。财务公司借款用途灵活,可缓解公司资金缺口。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6、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防控预案>的议案》。

 七、财务公司自201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八、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5、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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