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5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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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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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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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焦炭市场持续低迷,公司贴近市场,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生产经营策略,2015年上半年完成营业收入444,572,868.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2% ,营业总成本480,277,003.40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5%,实现营业利润-35,704,135.0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0.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318,005.9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1.23%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管理创新点、效益增长点、安全侧重点”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产供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大客户优势,保证长周期稳定供货,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满足客户需求。加强资金管理和货款回笼,同时做好安全环保和开源节流对标挖潜工作,保证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推进资产重组工作,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于2015年6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无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6月2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批文的取得使公司有条件解决焦化的同业竞争问题,产业向上下游延伸,形成煤焦气一体化产业链平台,核心竞争力大幅提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本公司投资3000-5000万元设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进行实施,以现金出资,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此项目拟在本公司此次重组完成后进行操作,先做第一期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一年,属于节能环保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有利于区域环境的改善,节约环保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将有所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设立交城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交城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成立,股东为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标的企业的子公司),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所上项目属于节能环保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有利于区域环境的改善,节约环保支出,对公司业绩将有所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本公司投资3000-5000万元设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进行实施,以现金出资,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此项目拟在本公司此次重组完成后进行操作,先做第一期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一年,属于节能环保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有利于区域环境的改善,节约环保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将有所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设立交城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交城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成立,股东为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本次重组标的企业的子公司),以现金出资5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所上项目属于节能环保项目,项目建成投运后有利于区域环境的改善,节约环保支出,对公司业绩将有所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