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5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的通知,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5日,四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3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8%。增持前四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6,374,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3%,增持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6,674,8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60%。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属于公司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36)四联集团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完成后,四联集团将密切关注公司股价走势,并在必要时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联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四联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