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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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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9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八名,实参会董事八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为推动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对投资业务进行管理,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中信并购基金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拟出资肆亿元人民币,投资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并购基金”),成为中信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之后,公司将在基金投资期内,对中信并购基金后续项目进行选择性跟投,预计投资期限为三年,合计投资规模为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在投资额度内的具体投资项目。

 详见公司临2015-097号《对外投资公告》。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壹拾亿元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公司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壹拾亿元人民币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无需抵押及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9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预计合计投资规模为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收益情况取决于未来并购基金的运作,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2015年8月20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六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中信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投资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并购基金”),成为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成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之后,公司将在基金投资期内,对中信并购基金后续项目进行选择性跟投,预计投资期限为三年,合计投资规模为不超过贰拾亿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完成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申请。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中信并购基金于2012年11月注册成立,基金存续期为10年,前5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存续期间为 “退出期”。基金规模约为5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服务;其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信并购基金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61亿元、归属合伙人净资产合计19.59亿元,2014年度收入1.80亿元,净利润0.75亿元。

 目前,中信并购基金投资项目规模累计超过人民币35亿元,管理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70亿元,投资方向主要为与人口及消费升级相关的重点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兼顾互联网、绿色能源环保、现代农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以产业转移、获取高新技术为主题的跨境投资。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出资4亿元,投资中信并购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期限为基金存续期。之后对基金后续项目进行选择性跟投,预计合计投资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国家、行业和地方政策以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第六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9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7日

 至2015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临2015-092号公告)、《关于公司申请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司临2015-093号公告)及《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临2015-094号公告),于2015年8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26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8月26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晓佼、侯壮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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