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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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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日和2015年6月6日发布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43号)和《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2015-045号),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自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12日连续停牌。2015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46号),明确本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国有股权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3日至7月12日继续停牌。因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工作量大,各项报批程序及后续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工作所需时间较长,股权转让方国资公司无法在2015年7月12日前确定股权受让方,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周一)起继续停牌,并且最晚于2015年10月15日复牌。

 目前,国资公司、本公司、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正全力推进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各项工作。近期已开展的主要工作:继续本次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论证和完善工作,明确了有关具体事项。后续主要工作内容:将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的规定,积极履行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各项审批程序。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14号),该批文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上述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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