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广州番禺区化龙镇金湖工业城C区4号公司办公楼三号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段嵩枫先生和潘晶女士、独立董事宓现强先生因出差在外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向彬先生提议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15 年 6月 30 日维力医疗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7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公司章程也相应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该议案须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备案等工作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2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监事声明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15 年 6月 30 日维力医疗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00万元。”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何洪波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舒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舒杰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舒杰先生简历:
舒杰,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2年至2003年在SGS公司担任工程师;2003年至2004年在番禺维力任职工程师;2004年至2011年在韦士泰工作,历任工程师、质量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研发部经理;2011年至今任维力医疗研发部经理。
舒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859,951.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0,048.85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322,140,048.85元。所有新增的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930181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按要求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36.19万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752.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74.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定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具体使用明细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尽早实现经济效益,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用自筹资金对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5年3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4,267,183.57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5]G14000930205号),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均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事宜,详见《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表: 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 044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化龙金湖工业城C区4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1日
至201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1项议案,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2项议案,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3、4项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和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化龙金湖工业城C区4号四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20-39945995
传真:020-39945995
邮箱:visitor@welllead.com.cn
联系人:廖先生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5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第十八条(第一款)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7,5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2,500万股。
修改为:
第十八条(第一款) 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7,50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2,500万股;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公司股本增至20,000万股。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