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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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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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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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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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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发展形势,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两大方面的重点工作方向:一方面,根据战略转型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计划根据区域优化和产业布局的原则,对现有业务和资产作出适当的处置和整合;另一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拓展更高附加值、更高净资产收益率的业务领域,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拓宽更多利润来源,努力为全体股东带来更高回报。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危机感和紧迫感,加速市场开拓,夯实管理基础;继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ERP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保持经营效率的稳定提升;同时密切关注更多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拓宽公司利润和业务构成,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加强对现有业务的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生产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运营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市政供水与污水处理总体实现平稳增长。2015年1-6月,市政供水与污水处理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2.92%;

 (2)资金筹措方面:

 报告期,公司根据投融资计划,落实银行授信工作,积极推进融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及续贷流动资金贷款9,000万元,新增长期项目贷款7,380万元;短期融资券3亿元分别于2015年1月和6月成功募集到位。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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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18,393.06万元,较2014年末增长6.20%。公司自2012年以来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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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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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1)本报告期,由于水价调增、供水量增加、自来水增值税率下降、在建项目投产及原有项目升级改造完成等多方面的原因,公司市政供水及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有所增长;(2)由于市场环境竞争激烈,公司环保工程类业务发展缓慢,使得工程类收入大幅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公司部分子公司因由在建期转入运营期导致折旧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2)本报告期材料成本上升较快,从而导致营业成本出现一定幅度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天地人职工薪酬、咨询费、售后维护费及运杂得大幅度增加,使得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新增为业务发展而设立的区域公司的管理费用;(2)由于公司购买房产,使得公司折旧费及相关税费增加;(3)去年同期,公司积极推进海外并购业务,导致今年中介费用较去年同期相对较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湘潭自来水由在建转入运营期,贷款利息停止资本化,从而导致财务费用大幅上升;(2)本报告期新增计提短期融资券利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加强现金收付管理,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同时合理利用公司信用,延缓应付账款的支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产生的现金流出大于赎回理财产生的现金流入,而去年同期购买理财产生的现金流出小于赎回理财产生的现金流入,因此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公司新增短期融资券2.98亿元(已扣除发行费)、银行贷款0.23亿元,同时本期归还贷款及利息较去年同期增加1.42亿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为配合业务发展,本报告期公司开展的研发项目减少且比较集中,因此研发支出减少。

 3.1.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但是由于工程类业务竞争激烈且成本上升,使得毛利大幅下降。本报告期,公司来自于工程类业务的净利润为-286.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09.66万元。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00万股股票。2015年1月5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303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15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临2015-001)、2015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黑龙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的公告》(临2015-004)。

 2014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 CP496 号),同意接受公司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2015年1月28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亿元。2015年6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2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临2014-071)、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5-002)、2015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5-018)。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遵循当前发展战略转型要求,报告期内按照经营计划组织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巩固和提高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潜力和优势;

 2)整合工程技术团队,积极探讨PPP等方式进入更多市场领域;

 3)优化和调整现有业务和资产,积极拓展更高净资产收益率的业务领域,优化产业结构;

 4)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5)完善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建立多层次、见实效的业务人员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6)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和资本运作平台作用,为公司战略转型提供保障。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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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自来水销售:(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由于水价调增、供水量增加、增值税率下降及在建项目投产,使得自来水销售业务收入有所增加;(2)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湘潭自来水由在建期转入运营期,使得折旧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进而使得毛利有所下降。

 工程总包:(1)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由于市场环境竞争激烈,公司工程类业务发展缓慢,使得工程类收入大幅下降,成本也相应大幅下降;(2)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及材料成本上升较快,工程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工程收入下降幅度,使得工程总包毛利出现下降。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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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下属工程类公司承接的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因此主营业务分地区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变化。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3.3.1 产业链优势

 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涵盖了水务环保产业链的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业水处理、环保设备、工程建设和技术开发服务等多个领域,既有稳定的水务项目建设和运营业务,也有高附加值的水处理设备及工程业务,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环保上市公司。

 3.3.2 业务多元协同优势

 公司的市政供排水业务、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以及开拓中的新型城镇供排水业务的客户均为地方各级政府,可凭借各自建立的市场口碑、人脉、销售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公司的工业水处理总包和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等业务、环保工程建设和市政供排水投资建设等均具有高度的关联协同特征;公司的研发和孵化平台国中科创可为各业务板块提供完整有力的技术支持。随着公司各业务之间的深入互动,业务之间的多元协同效应将更加凸显并持续发挥作用。

 3.3.3 技术优势

 公司业务技术涵盖了水处理产业链的研发、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方面。公司旗下天地人、中科国益和国中科创等公司在各自领域均掌握多项核心技术,从而形成技术优势的合力。

 3.3.4 国际化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海外市场机会,国际化意识和国际化程度走在国内同行企业的前列。公司的国际化优势使得公司可以更加快捷高效地对接海外的新兴业务领域和前沿技术,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情况。

 4.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1家。2015年1月4日,本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荣县成立全资子公司荣县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100%。公司目前尚未认缴出资,根据章程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缴足。荣县水务主要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相关供排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

 4.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5-0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3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5-03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3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24,691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5,699,997.10元,扣除券商费用后为人民币1,220,540,39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18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3年6月18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3]1038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20,366.49万元。公司账户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27.06万元(包含理财产品产生投资收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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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拟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3-037)。

 201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临2014-044)。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合计845.72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控股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再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期限为一年。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延长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意见,认为公司拟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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