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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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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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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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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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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的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73.95万千瓦,资产总额达到1,426,337.21万元;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上网电量17.37亿千瓦时、营业收入75,005.29万元、利润总额20,862.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26.3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3.82%、27.02%、43.50%、41.52%。2015年上半年公司上网电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2014年下半年及2015年上半年公司新投产风电项目运营所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6月,全国风电上网电量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风电弃风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2015年1-6月,公司弃风电量约4.64亿千瓦时,弃风率约为21.08%,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5.88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993小时,同比增加15小时。公司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12小时,高出全国行业平均水平约19小时。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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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7.0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4.5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57%,主要系2014年下半年及2015年上半年公司新增投产风电项目运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7.49%,主要系本期投产运营的项目增加及本期收到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1.61%,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9.74%,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7%,主要系风电制氢项目本期的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八项议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1,545.7413万股(含),发行价格不低于9.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201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转来的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76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六项议案,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802号),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发行方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9.4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1,678.9862万股(含)。

 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02号)。

 2015年7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的《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随后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核。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处于等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中。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及经营计划,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抓管理谋效益,落实年度各项经营指标

 2015年上半年,全国风资源状况没有明显好转,弃风限电形势依然严峻,全国上半年平均弃风率为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

 面对如此状况,公司采取如下主要措施,力保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一是通过科学手段,提高对电网调度的响应速度,最大限度地消除限负荷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二是做好关键部件的管理,提高部件供应速度,减少停机时间,提高风电设备可利用率;三是加强对标管理,通过对同一区域内各风电场实际上网电量的对比,对标了解同一区域各风电场的设备水平、经营水平和运维管理水平,鞭策排名落后的风电场查找原因,想方设法主动改进。

 除继续执行以往生产要求及措施外,公司还通过提高人员技术熟练程度、加快创新成果应用、开展技术改造等系列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抓生产保电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抓存量谋增量,不断推进公司项目开发

 项目开发是公司不断发展的基础。2015年上半年,在青海地区,公司获得了青海德令哈尕海风电场二期49.5MW风电项目的核准;在新疆区域,公司获得了哈密风电基地二期景峡三 B 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的核准。

 此外,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公司的绍兴嵊州崇仁风电场4.8万千瓦项目、宜昌五峰南岭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白银靖远靖安风电场5万千瓦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第三,重细节建体系,继续深化管理提升

 2015年上半年,公司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1、公司内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风电场生产运维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作业指导书第一部分设备检修已基本编制完成;大部件集中采购持续推进,在2014年完成齿轮箱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重点推进了发电机、变频器、桨叶的集中采购或集中管理的优化工作,构建起大部件统一管理体系,节约备件采购成本。

 2、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今年上半年,公司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在组织结构搭建、岗位价值评估、绩效管理考核、薪酬激励制定、人才培训机制完善以及人力资源制度优化、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制定等多个方面初步搭建起体系完备、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

 第四,用平台谋发展,有序开展再融资工作

 2015年2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2015年3月10日、4月13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1,545.7413万股(含),发行价格不低于9.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2015年4月2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802号)。2015年7月3日,公司公开披露了《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审核。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处于等待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中。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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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风力发电主营业务收入74,60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8%,发生主营业务成本33,310.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9%,主要系新疆哈密烟墩第五风电场200兆瓦工程于2014年6月份起陆续投入运营;河北张北单晶河三期49.5兆瓦风电场工程于2014年9月份全部投产运营;甘肃肃北马鬃山第二风电场A区200兆瓦工程中一期100.5兆瓦工程、青海德令哈尕海200兆瓦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内蒙古通辽奈曼旗东兴风盈永兴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于本期投产运营及中节能港建(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昌马特许权项目本期的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提高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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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河北地区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86%,主要系河北张北单晶河三期49.5兆瓦风电场工程于2014年9月份全部投产运营所致。

 甘肃地区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2.57%,主要系中节能港建(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昌马特许权项目本期的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提高及甘肃肃北马鬃山第二风电场A区200兆瓦工程中一期100.5兆瓦工程于本年3月份投入运营所致。

 新疆地区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99%,主要系新疆哈密烟墩第五风电场200兆瓦工程于2014年6月份起陆续投入运营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是中国风电行业的先行者和革新者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是最早介入风电领域的中央企业之一。一是1996年就与当时世界排名前三的风机制造企业丹麦诺德麦康公司联合成立了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运行和维护,并于2003年开始生产国内单机容量750kW风机;二是2002年就进行了大规模风场风力资源勘测工作;三是2004年就提出了建设河北张北百万千瓦风电基地的规划设想并积极落实;四是2005年在新疆地区首次装备了单机容量1.5MW的风机;五是2005年在张北地区采用了77米叶轮直径的风机;六是2006年在张北地区装备了轮毂高度达到80米的风机。通过上述探索与创新,积累了在风机运行、风资源勘测、风电场建设和生产运维等风电领域的先发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节能唯一风电开发运营平台,承继了中国节能在风电领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技术优势及从事风电行业的优秀管理团队,在创立初期就在行业中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为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公司拥有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

 “中节能风电”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先后中标并示范建设了国家第一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启动项目——河北张北单晶河200MW特许权项目;中标并示范建设了国家第一个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启动项目——甘肃昌马200MW特许权项目。

 公司拥有良好信用记录和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较强。公司在过去几年积累了良好的信用记录,银企关系稳定,目前公司除了向公开市场增发以外,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和可使用的金融工具也较为丰富,资金来源有保障。

 3、公司专注于风力发电业务,拥有丰富的建设运营维护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相关。同时,公司坚持“有效益的规模和有规模的效益”的市场开发原则,以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确保每个项目的盈利能力。

 公司具有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经验,对从750kW到3MW,从定桨距、双馈到直驱风机,从纯进口风机、合资企业风机到全国产风机都有运营维护经验。由于运营时间早,对各种故障处理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多年来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专业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通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具备了控制系统等核心部件故障的自行解决能力;通过完成核心部件的国产化替代工作,降低了运行维护和备品备件采购成本;通过采用先进的故障监测系统,做到了从被动维修到主动故障监测的转变,降低了停机维修时间。

 公司投资建设的张北满井风电场一期和新疆托里100MW风电场三期项目分别于2007年、2011年被评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河北张北单晶河200MW风电特许权项目、甘肃玉门昌马大坝南、北48MW大型风电机组示范风电场项目及中节能乌鲁木齐托里200MW风电场二期49.5MW项目荣获2014-2015年度“国家优质投资项目”。

 4、公司拥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建项目装机容量合计为84.9万千瓦,可预见的筹建项目装机容量合计达62.5万千瓦。通过近10年的业务拓展,公司目前已经逐步完成了在西北、华北、内蒙、华中、西南、华南、华东等区域的布局,以点带面,公司通过区域扩张实现整体规模扩张的条件已经具备。

 5、公司拥有富有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公司的管理层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对风电行业,包括行业发展历史、特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在电力行业拥有多年的相关经验,并且始终保持稳定和紧密合作的关系。凭借管理层的经验和能力,本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挖掘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团队。

 6、公司具备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

 公司已发展成为河北张北坝上、甘肃河西走廊以及新疆达坂城等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最大的风电运营企业之一。未来,随着公司上述区域市场内的在建项目及筹建项目陆续投入商业运营,公司在上述区域的竞争优势有望进一步提升。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事项。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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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1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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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项目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17日取得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安装80台2,5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5年12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新疆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51元/kWh。

 2、甘肃肃北马鬃山第二风电场A区工程

 该项目于2012年9月26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5MW,安装67台1,500kW风机和50台2,0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肃北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一期67台1,500kW风机已于本期投产运营,项目二期50台2,000kW风机预计在2015年12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西北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54元/kWh。

 3、哈密风电基地二期景峡三 B 风电场

 该项目于2015年6月26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密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正在设计论证中。

 4、中节能五峰北风垭风电场工程

 该项目于2014年12月19日获得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50台2,0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峰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7年底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华中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61元/kWh。

 5、张北绿脑包风电场二期100兆瓦工程

 该项目于2013年11月25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00.5MW,安装67台1,5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张北风能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5年12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华北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5006元/kWh。

 6、青海德令哈尕海200兆瓦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

 该项目于2009年8月3日取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1,5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海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已于本期投产运营,所发电量供应青海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61元/kWh。

 7、内蒙古通辽奈曼旗东兴风盈永兴风电场一期49.5兆瓦工程

 该项目于2010年2月8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1,5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辽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已于本期投产运营,所发电量供应东北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54元/kWh。

 8、甘肃天祝县松山滩营盘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

 该项目于2014年12月30日取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25台2,0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祝风电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5年12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西北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6元/kWh。

 9、内蒙古察右后旗红木脑包风电场一期49.5兆瓦风电项目

 该项目于2011年12月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33台1,500kW风机,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风昶源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5年12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蒙西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52元/kWh。

 10、青海德令哈尕海二期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该项目于2015年6月26日取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25台2,000kW风机(其中1台降功率为1,500kW运行),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海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预计2017年3月并网发电,所发电量供应青海电网,执行上网电价(含税)为0.61元/kWh。

 (五)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情况:2015年3月17日、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1,777,7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0.46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81,955,658元,占公司2014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2,042,215.69元的45%。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2015年5月21日,公司发布《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股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15年5月29日。2015年5月29日,上述分配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六)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015年2月6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存款、结算、贷款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业务。其中:(1)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上浮20%;(2)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贷款利率应优惠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3)该关联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在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3)及2015年2月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报告期内,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共计69,308.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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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共34,063.13万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协定存款利率上浮20%执行。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章节中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七) 担保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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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5年3月17日、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批准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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