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独立董事梁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公司监事赵姝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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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项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赫、杨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