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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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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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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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情况下,公司经营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全国各省市陆续颁布禁烟条例使卷烟消费量持续下降,烟草行业增速放缓,导致卷烟用纸市场需求下降,部分产品价格竞争加剧;另一方面国内烟草行业发展已进入瓶颈期同行业间竞争加剧,各卷烟配套生产企业均在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同时部分造纸企业开工率不足、产大于销,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导致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面对不利的经营局面,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为驱动,着力调整经营策略,拓展营销、布局市场,优化产销结构;着力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地抵御了下游需求不畅等不利影响,企业经营有序平稳,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在行业业绩整体下滑的前提下,公司利润、利税指标实现超同期增长。下半年公司将积极围绕下游行业需求节奏变化,努力抢抓机遇,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确保完成公司全年经营目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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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市场销售价格变动及产品销售结构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下降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结构影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品市场开发导致业务费及佣金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薪酬调整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可转债全部转股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回款比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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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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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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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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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湖北恒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114.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5.32%的股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75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5%,利润-66.60万元,本期营业收入和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销量和产量下降,而维修费增加,相应的动力不变,导致单位成本上升。
3.4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5年5月2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79,025,018.01 元为基础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52,655,3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4,002,540.0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6%,即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如果报告期末至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股本变动(可转债转股),利润分配仍以现金股利总额 24,002,540.00 元(含税)为基准,相应调整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
2015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工作全部完成,转股后导致公司2014年度报告期末至本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股本变动,由报告期末总股本252,655,307股增加至298,731,378 股,股本增加后相应调整每股转股价格,即每10 股现金股利调整为 0.8035 元(含税)。
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15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分配以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35(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633元,共计派发股利24,003,066.22元。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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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 事 长 :徐 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4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行业形势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49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5年8月14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5-05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7,543.26万元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合计人民币7,543.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公开发行了4,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57.0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42.94万元。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065《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30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6,000 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建设工程、年产1.7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和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以下简称“6万吨项目”),其中:年产1.7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和年产 6,000 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建设工程项目分别于2012年7月、12月竣工投产,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征地工作已经完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余额7,543.2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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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9月30日,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获得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通过(牡发改核准【2011】37号)。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61,669.5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8,291.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59.96万元,建设期利息1,817.94万元,项目预计前期工作4个月,项目建设期2年。
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年均实现销售收入61,965.8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027.81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1.40%。
(3)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6万吨项目计划总投资61,669.52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11,887.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7,543.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2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全球经济复苏缓慢,总体需求不振。经济增速换档,烟草市场发展进入拐点,全球控烟形势更加严峻,发达国家卷烟市场销量持续下滑。项目建设前我国真空镀铝纸处于持续增长阶段,现阶段我国真空镀铝纸即将处于饱和状态,已经建设或正将真空投资镀铝纸项目的企业已经有几十家,而且有些企业规模较大、技术设备先进,行业竞争激烈,由于6万吨项目征地完成时间晚于预期,导致该项目推进晚于计划进度,投产后将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已征收的6万吨项目建设用地将转为公司战略发展储备用地,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将6万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543.2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根据行业形势以及当前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变更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15-05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恒丰纸业第一会议室(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
至201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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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
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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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356 公司简称:恒丰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