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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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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亿元,同比增加2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增长32.35%,公司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LED产品收入12.45亿元,同比增长92.26%,收入占比66%,传统节能灯产品收入6.32亿元,同比减少27.19%,收入占比33%。

 公司上半年回顾和下半年展望如下:

 1、 LED业务比例继续加大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产能的释放,公司LED业务增长快速,LED业务比例继续扩大。通过LED产品的竞争吸引力,拓展了很多新的客户,尤其在欧洲和美洲等成熟市场的LED业务成长非常明显,而且上升潜力大。

 2、 新品销售比例增长,成本控制优化

 由于LED的产品生命周期短,2015年上半年很多销售都是新开发的产品实现的,这对于保持盈利水平做出了较好的贡献,同时随着LED业务规模优势的进一步扩大,生产成本获得更好控制,对毛利率也有较好的贡献。

 3、 实施自动化改造

 产能规模的扩大不是简单的人员数量的增加,LED业务的自动化进展随着公司越来越重视人均产值水平而加快了发展,在多类产品和多种工艺环节都引进实施了自动化改造,对成熟的自动化方案正准备批量推广复制。

 4、 智能化产品逐步推出

 随着公司智能化技术开发的逐步成熟,公司推出了家居和工程系列的智能照明产品,不过,目前还处于市场教育和开拓阶段,还未能为公司业绩作出贡献,但对未来公司与“互联网+”结合做好人员和技术的准备。

 下半年展望

 1、价格竞争加剧

 部分LED产品进入了价格战区间, 照明流通类产品的电子行业特性开始明显,在最后30%-40%的价格下降后,市场的份额格局将会基本明确。这对企业在技术开发、生产制造、采购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综合管控能力是严峻考验,只有综合能力强才能在行业洗牌中胜出。

 2、区域市场风险放大

 由于国际汇率的大幅波动,部分区域市场产生了支付信用风险,为规避和控制这个阶段性风险,公司将选择性控制这些区域的业务规模,等待市场稳定再加大拓展,对总体业务增长有微小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大新区域和新渠道的投入,通过分散风险、均衡市场的策略来确保持续稳定增长。

 3、节能灯业务加速下滑

 随着LED业务的全面成熟,节能灯业务下降速度预计将更快,虽然重点产能都已经转移成了LED,节能灯业务在公司收入中占比仅33%,不过还是会给公司带来较小的不利影响,下半年将逐步进行人员转产和部分设备改造来减少这些影响。

 4、创新与“互联网+”

 企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更加迫切,创新才能带来出路和增长,对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完善企业创新机制将是公司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将创新与互联网结合,摸索照明行业的“互联网+”模式是下阶段转型升级的成功所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的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16.5元/股的价格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5,56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1,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9,910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3,774.48万元,尚有40,051.3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未投入使用,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公司经营计划为营业收入40亿元,营业成本30.60亿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合计为5.4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3.60亿元。该经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47.50%。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产,上半年公司LED照明产品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亿元,完成计划的49.44%,该完成情况符合经营计划进度。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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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国家认定技术中心,设有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和产品检测中心,具备材料研究、设备研发、产品设计等综合研发实力。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人才队伍,一级研究团队负责未来3-5年的研究,二级开发团队负责1-3年的产品开发,二级团队针对不同市场成立了区域化的专业团队,应对不同市场的定位开发产品,力求行业领先的产品性价比,保持不同市场的竞争能力。

 2、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317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54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15项,获得国外专利2项,主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8项。在LED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获得了技术突破。

 3、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节能照明生产与出口企业,公司已建立了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四大生产基地的布局,具有1.8亿只节能灯光源、3000万套节能灯灯具、1.8亿只LED光源和6000万套LED灯具年生产能力。近几年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照明领域的行业地位。

 4、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建立了有效覆盖率和市占率的国际、国内市场网络,形成了多元化布局的渠道战略。近几年来,随着技术不断的提高,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公司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和中国各大区域市场业务保持较好增长,市场地位正在逐步加强。

 5、成本管理优势

 公司运用传统照明的成本管理理念,集合LED的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特色,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合理的成本模型,系统地优化LED芯片封装成本模型、热管理结构成本模型、电子驱动成本模型,有效地整合供应链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持成本领先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注1:(1)原拟定募投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为微汞节能灯,由于近两年LED照明发展及增长迅速,故将原"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换为"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12月20日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2-030。@ (2)基于2013年节能灯面临着国际、国内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导致LED照明产品市场需求快速上升,考虑到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建成后存在的市场风险,同时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停止建设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到"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扩产为"年产6,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5月13日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8。

 注2:(1)在募投项目投资期间生产设备单价出现了降价,使得投入金额少于计划。

 (2)随着设备性能提升,单位生产设备的产量提升,使得原有建设产能的设备投入减少。

 (3)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在提升,为了使投入设备更符合选型要求,使得设备的投入与销售订单规模保持一致,从而影响了设备的投资进度。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2015年2月,公司出资设立阳光照明美国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6月30日,阳光照明美国公司的净资产为24,454,8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元。

 2、2015年5月,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6月30日,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9,981,111.9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8,888.08元。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8月17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临 2015-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鉴于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2人,需增补一名委员,董事会选举傅黎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鉴于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4人,需增补一名委员,董事会选举傅黎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阳光照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5-02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8月17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阳光照明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5-02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是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18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6.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40万元,扣除支付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700万元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211022029200034268)人民币90,04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9,9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3月1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2]041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53,774.48万元,尚有40,051.3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未投入使用,余额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八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微汞项目已终止),分别由本公司和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实施;201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厦门阳光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920万元向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对厦门阳光的现金增资实际为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已拨入专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根据项目有关规定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3,743.21万元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自筹资金投入1,707.18万元,LED节能照明产品项目自筹资金投入2,036.03万元。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3,743.2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两个项目自筹资金共计3,743.21万元。关于上述置换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2年5月7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如期归还。

 2、2012年12月20日,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如期归还。

 3、2013年6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如期归还。

 4、2014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如期归还。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披露募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9,920万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9,910万元,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中披露投入募集资金差额10万元。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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