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于2015年8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526,923股限售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作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限售为止。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星星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26,923股,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77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9,296,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4 %;本次质押公司股份5,526,92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7%,占公司总股本1.27%;目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9,296,92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2.74%。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