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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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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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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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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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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内经济增长率创下近六年新低,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上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0%,经济运行整体尚在合理区间。在压力重重的经营环境下,公司上半年内取得了难能可贵的成绩,业绩同比增长168%。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推进和落实“紧紧围绕汽车制造业,发展汽车服务业,以汽车消费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以环保新能源产业和产业地产投资为补充,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以互联互动高新技术为融合,以金融资本为支撑,着力打造线上全开放汽车云平台,构建基于O2O模式的一站式现代汽车综合服务生态圈,实现线上线下的交互融合与完整闭环,成为国内领先的集汽车文化产业园、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专用车制造、汽车物流、汽车配件与维修、汽车金融、废旧汽车再循环利用、生态房车基地等于一体的汽车消费综合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发展规划。通过与中国惠普和华晨集团在汽车后服务O2O平台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与陆家嘴信托等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与新三板企业易城股份在汽车城项目策划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与大连生态工业合作开发废旧车拆解、与东投能源合作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等等举措,逐步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目标,取得了切实有效的成果。同时,公司成功发行3亿元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受理,为公司后续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集团先后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2007万股,公司董事、总裁汤琪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20万股,充分体现了华晨集团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现有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

 公司各项具体业务进展如下:

 1) 汽车云平台方面,公司与世界知名IT企业中国惠普、华晨集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拟通过未来成立合资公司的模式,在汽车后服务 O2O 平台、车联网和电商/经销商平台、汽车云基地等、华晨集团 IT 信息化等几个重要领域展开深入合作。本次合作是多元跨界的联合,产业链资源的整合,用户/技术/产品/服务的融合,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目前,公司正与合作各方积极推进意向协议的实施。

 2) 汽车金融方面,公司通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发展汽车租赁、汽车销售等汽车消费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通过引进海外融资,优化实体产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 废旧汽车再循环利用方面,公司与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大连晨达废旧汽车再利用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废旧汽车(含进口)整车拆解及零部件再制造项目。随着我国汽车报废逐渐进入高峰期,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公司设立废旧汽车再利用公司将顺应汽车后市场回收产业的发展趋势,提前布局汽车循环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循环经济产业规模。

 4) 汽车文化产业园方面,渭南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与6家新增品牌4S店签订入驻意向协议,目前已累计与18家汽车品牌签署入驻意向,园区综合展厅的建设亦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公司与河南安智勇集团共同对开封汽车文化产业园项目进行增资,为项目建设的推进和互惠合作打下基础。

 5) 专用车制造方面,为集中效率扶持公司专用车业务,上半年公司向华晨集团转让了尚未出资的大连投资35%出资份额。报告期内,申华专用车完成二个救护车公告的申报、三个新款救护车及三款商务车的开发,其中一款商务车参加了2015年上海国际车展。昆山专用车上半年度在产品升级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对新产品房车的认识和定位逐渐清晰化。

 6) 汽车租赁方面,公司继续扩张门店和租车数量,截止6月末,华晨租赁汽车保有量达到6720辆,短租门店数达到27家,期间通过战略咨询理清发展定位和目标,并与多家电商平台、专车公司开展业务洽谈发掘合作可能,同时着重加快了汽车租赁业务的信息化进程和市场营销,上半年完成华晨租车新版网站、移动端网站、微信网站的上线,开通微信预订功能。

 7) 汽车物流方面,华晨申华物流自今年起正式承接华晨集团汽车物流业务,沈阳中华、金杯备件总库、上海备件分库等均已搬迁至标准化立体仓库中,整车、备件运输仓储业务运作平稳,随着各方面优化措施的加紧实施,物流仓储的改善变化也在逐步显现。

 8) 整车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开展整车资源运作、加强过程控制和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等措施推动整车销售,但受汽车市场增速放缓、竞争加剧的影响,华晨品牌汽车整体销量及盈利能力仍有所下降。

 9) 新能源方面,公司严抓日常管理,多管齐下提高生产水平,实现了各风电场的平稳运行,基本完成经营指标计划。公司下属风场绿电补贴回款情况持续改善,各风场分红3800万元,历年来累计分红1.67亿元,其中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分得0.84亿元。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公司与东投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所拥有的汽车工业园屋顶、汽车城屋顶、物流基地屋顶等屋顶资源,与东投能源就共同开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战略合作。

 10) 房产方面,随着降息、降准等宽松货币政策带动市场回暖,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加强营销手段,西安房产预售状况得到逐渐改善,湖南、成都等项目的建设在顺利推进中。此外,公司还与易城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就汽车城项目策划、申华金融大厦改造及运营、旅游地产项目运营、第三方支付、资本运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以此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坚定不移的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全面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驱动,通过“技术引领未来、品质铸就品牌、品牌提升价值、资金打通血脉、文化凝聚力量、改革促进发展”六大举措,公司战略发展更加清晰明确,公司经营业绩有效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亿元,同比增加4.14%;利润总额6072.58万元,同比增加19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84.47万元,同比增加167.79%,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通过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同时公司收到陕西省渭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公司的投资奖励,上年同期无此类收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公司原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除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故公司对关联公司的项目借款,视同一般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由于项目借款回笼与建设周期相关,随着关联公司项目实施完成,款项将逐步得以回笼,鉴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关联公司的股东项目借款的信用风险与一般应收款项不同。为了谨慎地提供更客观、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新增对关联公司股东项目借款组合,对该组合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已有明显迹象表明收回困难的应收款项,根据其不能回收的可能性提取坏账准备。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为2015年4月1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9,900.29元;净资产增加9,900.29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 2015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39 户,本公司上半年度合并范围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2户,主要为通过设立方式增加两家子公司,分别为申华(开封)汽车博展中心有限公司、申华(开封)置业有限公司。详见半年报全文“第九节财务报告”中“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4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对开封置业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发布的临2015-45号《关于对开封置业进行增资的公告》)

 三、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整,并以我公司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700万股股权作质押担保,期限3年。

 四、 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2.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2亿元整,并以我公司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61.01万股股权作质押担保,期限3年。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4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开封置业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申华(开封)置业有限公司

 2、 增资金额: 申华房产增资1600万元,河南安智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2400万元。

 一、 交易概述

 1、申华(开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开封置业”)是公司为开发开封汽博园配套住宅地产项目而设立的企业。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申华房产”)出资400万元,持股40%,河南安智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智勇集团”)出资600万元,持股60%。

 根据该项目发展需要,现申华房产拟并同安智勇集团共同对开封置业进行增资,其中申华房产增资1600万元,安智勇集团增资2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开封置业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申华房产累计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安智勇集团累计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增资协议》并具体实施。

 3、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一: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杨园南路11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室内装潢,水电安装,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两项均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国内贸易。

 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申华房产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0,603.93万元,净资产为19,099.59万元,净利润为-641.63万元。

 增资方二:河南安智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2幢13层1316号

 法定代表人:尤志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餐饮管理,保洁服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申华(开封)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开封市顺河区新宋路75号

 法定代表人:汤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股权情况:申华房产持股40%,安智勇持股60%。

 财务情况:尚未开始运营。

 四、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增资方式:开封置业现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申华房产出资400万元,持股40%,安智勇集团出资600万元,持股60%。申华房产与安智勇集团以现金方式向开封置业进行增资,其中申华房产增资1600万元,安智勇集团增资2400万元。本轮增资完成后,开封置业注册资本将增加到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申华房产累计出资2000万元,持股40%,安智勇集团累计出资3000万元,持股60%。

 2、 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内部审批机构批准通过后生效。

 3、 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 增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安智勇集团是一家集产业投资、汽车贸易、地产开发、矿业开发与销售、通用航空、农业开发与销售等业务为一体的现代民营企业集团。本次公司与安智勇集团共同增资、合作开发开封置业项目,可充分发挥安智勇集团的地区、专业优势,有效推动项目建设,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4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及合营、联营企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365,576.69万元,此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临2015—28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明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静安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亿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联营企业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合肥徽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合肥宝利丰另两方股东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公司联营企业合肥宝利丰拟向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及合肥宝利丰另两方股东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公司联营企业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南京宝利丰另两方股东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和中裕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6)公司联营企业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宝利丰”)拟向蚌埠中信工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及蚌埠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7)公司联营企业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宝”)拟向招商银行沈阳北陵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8)公司联营企业沈阳华宝拟向广发银行沈阳南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9)公司合营子公司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明友”)拟向富滇银行昆明北市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风帆明友的另一方股东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0)公司合营子公司风帆明友拟向平安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风帆明友的另一方股东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1)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专用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专汽”)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昆山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两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昆山专汽另一方股东昆山新昌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2)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专汽拟向光大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专汽拟向宁波银行昆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昆山专汽另一方股东昆山新昌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4)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专用车”)拟向温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原为申华专用车温州银行授信担保4000万元,本次追加担保1000万元,总计担保5000万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申华专用车另一方股东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5)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专用车拟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申华专用车另一方股东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16)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专用车拟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申华专用车另一方股东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明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成都市高新区机场路与三环路交汇处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尚涛

 经营范围: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保险兼业代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中华、金杯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商品批发与零售;仓储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友泓福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四川明友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670.69万元,负债总额为14,430.27万元,营业收入为10,643.88元,净利润为-364.53万元。

 (2)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张江路625号4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8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中华品牌汽车、金杯品牌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零部件、汽车装潢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销售,实业投资,经济信息服务,信息加工。

 股权结构: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葆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申华晨宝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825.13万元,负债总额为40,240.38万元,营业收入为1,813.24元,净利润为-362.10万元。

 (3)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210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 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咨询,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宝利丰55%股权,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合肥宝利丰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549.50万元,负债总额为37,876.23万元,营业收入为48,109.53万元,净利润为493.96万元。

 (4)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胜社区马家园1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用品销售;汽车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中裕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1%、49%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南京宝利丰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640.18万元,负债总额为20,403.19万元,营业收入为30,377.40万元,净利润为-128.53万元。

 (5)蚌埠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蚌埠市迎宾大道西、中环线南2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宝东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一般经营项目:汽车装潢用品、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的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联营企业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蚌埠宝利丰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388.90万元,负债总额为11,407.03万元,营业收入为12,996.21万元,净利润为-324.65万元。

 (6)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涌泉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汽车(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MINI品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务、汽车置换(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汽车销售中介服务、二手车经营(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及汽车装饰美容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为沈阳地区唯一的宝马授权经销商。

 股权结构:本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和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沈阳华宝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402.81万元,负债总额为29,971.26万元,营业收入为20,829.69万元,净利润为50.83万元。

 (7)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昆明市新寺瓦路口(金沙小区斜对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尚涛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的销售,二类汽车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友泓福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云南风帆明友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30.64万元,负债总额为6,613.69万元,营业收入为2,198.10万元,净利润为-312.02万元。

 (8)昆山专用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企业住所:周市镇金茂路1288号

 法人代表:郑钟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自卸车、普通半挂车、罐式车的制造、改装及售后服务;专用汽车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配件及机械零件加工;汽车金属容器制造、加工;汽车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昆山新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昆山专汽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967.02万元,负债总额为36,587.99万元,营业收入为261,343.11万元,净利润为-906.45万元。

 (9)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企业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9号底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毅

 经营范围:从事专用汽车的改装生产(凭许可资质经营),金杯品牌汽车销售、中华品牌汽车销售。从事专用汽车、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一类医疗器械、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申华专用车67%股权;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

 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6月末,申华专用车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1,771.58万元,负债总额为89,169.04万元,营业收入为272,870.13万元,净利润为170.6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合营联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至2015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0,112.58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74,914.52万元,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135,198.06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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