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发布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30号、2015-035号、2015-037号、2015-038号、2015-039号、2015-040号公告),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95,证券简称:精艺股份)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在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与主要股东及相关各方就上述收购资产事项进行了讨论,并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收购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筹划的重大事项系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属于环保行业企业,初步估值区间为4~7.2亿元人民币,目前正就交易的核心条款在积极谈判当中。尽管交易双方有较强合作意愿,但目前包括估值在内的核心条款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