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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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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继续推进软件“行业化、产品化、服务化”经营布局,持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和力度,巩固了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质检三电工程和协同管理四大业务领域优势,积极培育以移动通讯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业务,致力于传统和创新两大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开拓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3,22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4%,主要是华南地区、其他地区等收入减少;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20.86%,主要是部分项目毛利增加;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65%,主要是业务招待费等减少;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16.82%,主要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1.94%,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及支付备用金、质保金等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5.76%,主要是报告期赎回理财产品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5.02%,主要是报告期发行短期债券及偿还部分借款。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回顾

 (1)公司积极回馈股东,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形象。报告期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顺利完成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622,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15元(含税),共派发股利9,333,000元;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月,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1月,公司被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

 (3)2月,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RJ-WAS榕基WEB应用安全评估系统福建省人民政府核准授予“2014年度福建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4)4月,公司参股公司文鑫莲业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获受理;6月,文鑫莲业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并于2015年6月2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文鑫莲业,证券代码:832692。

 (5)5月,公司中标国家质检总局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应用运维项目,公司本次承建国家质检总局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应用运维项目,充分体现了公司在质检信息化领域的研发、创新实力。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巩固与提升公司在质检行业信息化领域的影响力,并推动公司在该战略领域的进一步拓展。

 (6)6月,福建榕易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7)6月,公司获得“2015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8)7月,浙江检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

 (9)7月,公司入选“全国软件企业综合竞争力200 强”。

 (10)2015年半年度新获得2项专利、1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项软件产品登记。

 公司目前拥有“榕基”品牌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16项专利(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新型专利2项),发明专利申请数(已受理在审)18项,12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108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_____________

 鲁 峰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4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15年7月31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9:0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建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45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15年7月31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主任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7.00元。截至2010年9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566.3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0,566.32万元,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885.65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9,734.67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615.60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591.55万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7.9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622.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3,330.91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8,292.07万元)。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33.27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564.42万元。

 (2)其中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前期从非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的募投项目金额合计685.83万元,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

 (3)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支出6,704.27万元。

 (5)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1,039.4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268.6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1,444.98万元(其中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9,147.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8年1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福州鼓楼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子公司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月12日,本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2年12月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保存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与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3月3日,本公司子公司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券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注:部分理财专户无银行账户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149.06万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利息及理财收入855.5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71万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手续费0.26万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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