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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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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5-05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5),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按照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有关设置要求,现对上述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前: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议案1,议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更正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②。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二、更正前: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

 注:1、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画“О”。

 2、若委托人未填写投票指示,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更正后: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

 注:1、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享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总人数的乘积,即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享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可以把享有的累积投票权分散投到数个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上。股东累计投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累积投票权总数,否则视为对所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投弃权意见。

 2、如股东在投票栏中划“О”来表达意见而不填写具体投票权数的,则视为将所持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投给划“О”的候选人。

 3、若委托人未填写投票指示,则视同默认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除上述更正外,《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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