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1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8),基于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自身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从公告日起一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万股。

 截止2015年8月6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个人证券账户购买方式完成了上述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上述参与本次增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并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