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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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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7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9日,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2,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8月6日,公司接到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张泉先生以约15.62元/股的平均成交价格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128.13万股,合计金额2,001.94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5年8月6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泉先生通过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已设立的安盈【10】号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28.13万股,增持金额为2,001.94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3%,平均增持价格约为15.62元/股。

 本次增持前,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1.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37%。本次增持结束后,张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49.73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60%。

 二、其他说明

 1、张泉先生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5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等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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