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5-33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 于 2015年 7 月 2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通讯会议的通知,2015 年8月 6 日会议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 及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于志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于志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经理。(于志丹先生简历附后),代行公司经理职责,负责公司全面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云、张玉利、唐军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于志丹先生为公司常务副经理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于志丹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同意董事会聘任于志丹先生任公司常务副经理。代行公司经理职责,负责公司全面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6 日
附:于志丹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44 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二、工作经历:
1998 年 12 月-至今 历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三、兼职情况:
2014年4月至今 兼任天津金建益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津滨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四、其他情况:
于志丹先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于志丹先生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截至目前不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5-34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总经理江连国、副总经理曹嵘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连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曹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江连国先生和曹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江连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400股。曹嵘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4890股。江连国先生、曹嵘先生承诺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连国、曹嵘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江连国、曹嵘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完成董事选举及经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江连国、曹嵘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