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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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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兑付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5-04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14长电CP002,债券代码:041454049)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4长电CP002

 4.债券代码:041454049

 5.发行总额:3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65%

 7.到期兑付日:2015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上海清算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上海清算所在兑付日划付至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文婷

 联系方式:010-58688795

 2.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发鹏

 联系方式:010-6759482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5-04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6人,实际出席会议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8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 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2日13:00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6月15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交易系为了做强做大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3. 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也可能包括独立第三方,但尚未最终确定。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可能包括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承接债务、资产置换或上述方式的组合购买股权或资产,但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电力行业公司股权或资产。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公司正在积极研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具体重组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及其估值等。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 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停牌满30天时及时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并自停牌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3. 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交易金额较大,涉及面广,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4. 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在披露重组预案前,本次重组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5. 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及其估值等,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并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审批事宜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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