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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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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常发股份,股票代码:002413)于 2015年 6月29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原预计于2015年8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程。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不晚于2015年10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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