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送达的《关于更换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曾指定朱煜起女士和陈青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现陈青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安排由夏晓辉先生接替陈青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夏晓辉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煜起女士和夏晓辉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附件:
夏晓辉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中信集团,2009年加入广发证券投行部,具有扎实的财务功底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曾担任宏大爆破IPO项目现场负责人、宏大爆破定向增发协办人、国星光电公司债项目负责人、国星光电定向增发项目负责人、海纳川药业挂牌及定向增发项目负责人,参与过多个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筹划和方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