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等相关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沙钢股份,股票代码:002075)自2015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公司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2015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