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经进一步了解与核实,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5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
目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正在做进一步论证。鉴于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交易对方及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8月8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延期至不晚于2015年9月30日复牌,并将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文件,将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说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同时承诺自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对因股票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