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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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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更新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公司将以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名城金控集团作为金融业务运作平台,在金融领域与前海金控展开战略合作。

 前海金控将协助公司充分利用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自贸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在以下领域展开全方位金融合作:

 1、 投资业务合作

 双方引进国内外知名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风险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夹层投资及其它合法投资方式,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

 2、金融类公司项目合作

 前海金控支持公司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探索金融创新业务,双方就合资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等进行探索。

 3、 基金业务合作

 双方将就符合自身战略部署的各类基金业务进行战略合作。

 4、跨境业务合作

 前海金控将运用其在跨境投融业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协助公司在QFLP、QDIE、跨境人民币贷款、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赴港发债等方面进行业务咨询指导并开展合作。

 5、 其他业务合作

 在确保双方利益前提下,对于以上业务范围内之外的、且符合双方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均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所约定之合作原则,优先考虑与对方进行合作。

 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相关后续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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