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行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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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上述修订内容重新编制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亿元议案》。
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现董事长提议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亿元,用于经营发展,拟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就本次综合授信有关的所有文件。此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该额度尚须银行审批,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融资额度、提供授信质押的议案》。
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现董事长提议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整,期限为2年;综合融资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为1年;流动资金贷款及综合融资用途为用于经营发展。此次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融资额度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该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融资额度尚须银行审批,具体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综合办公楼。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7月1日及2015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会室。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 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 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5年8月1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 公告之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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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76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公司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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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各个单项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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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供应商。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3、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多项议案,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未进行有效投票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六、七栋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 系 人:史海峰、任洪玲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联系传真:0755-28022955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
附件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为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现场参加会议并参与会议讨论;
2、代表本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和签署相关文件;
需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到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股东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附件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8月17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传真:0755-28022955; 邮箱:dm88@szsoling.com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蔡建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建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建国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蔡建国先生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